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25日讯 大河网-大河报报道: 昨天,省高院公布了4起毒品犯罪大要案判处结果。其中,被告人库杰兵、曹绍永、王小杰被判处死刑,并于昨日执行死刑。
贩毒首犯被执行死刑
2005年至2007年6月,以库杰兵为首的犯罪团伙,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作案8起,贩卖、运输、制造冰毒、麻古18701克、K粉9648克。
库杰兵、曹绍永、王小杰被判死刑;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。
最高法院经复核核准了库杰兵、曹绍永、王小杰的死刑判决,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。
结伙贩毒1万多克
2008年11月至12月,被告人刘铁桩、胡中华、白明、潘金容、彭暖尧等人分别结伙,在广东、河南等地参与贩卖、运输毒品7次,共计冰毒20克、海洛因304克、麻古2360粒、K粉1万克。被告人刘铁桩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;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。
贩毒6000克被判死缓
被告人岳彩合参与购买冰毒6000克,还犯有盗窃罪和购买假币罪,应数罪并罚。
被告人岳彩海参与购买冰毒4000克,系从犯。法院判处被告人岳彩合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岳彩海无期徒刑。
以身涉毒被判无期
去年1月,被告人任克打电话给被告人杨文龙要求购买毒品,杨文龙卖给任克冰毒30克、麻古50粒,任克支付杨文龙1万余元。
去年2月中旬,任克与杨文龙联系购买毒品。杨文龙将30克冰毒托运给任克。后任克分别以300元和400元的价格卖出冰毒0.8克。
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文龙无期徒刑,被告人任克有期徒刑二年。
线索提供 孙伟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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